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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理制度(二)-吉林市吉化龙汇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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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龙汇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原吉林市吉化校办龙江消防器材修配厂)成立于一九九九年三月,是我市唯一一家具有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维修资质的企业,所有产品经吉林省消防与公安安全技术产品质量监督监测站检验合格。

二、消防器材保养:   (一)厂区内各指定点的消防器材均由综合部专职安全员负责统一管理保养,做 到定期定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对于各种灭火器,专职安全员每天检查一次,检查结果记入《日常安全巡 查表》。   (三)布置在厂区内各定点的灭火器,凡在户外的,每当冬天来临前,必须认真 做好防冻保暖工作。   (四)使用完的灭火器必须及时清洗、灌装常备不懈。   (五)厂区内的消防栓和其它灭火器材,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检查测试效果,确 保正常。   (六)各部门、班组、办公室各位员工,发现消防器材有损坏、泄漏、丢失等问 题时,均应自觉向专职安全员及时反映,使消防器材的保养工作成为全厂员工的义务。  (七)灭火器使用后,应及时到有资质的维修公司检查,更换已损件,在有效期 之前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并做好记录,以免灭火剂过期失效。  (八)消防设施若有损坏,应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及时报修,应由消防部 门指定的维修公司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消防设施。维修后,应填写《消防设施维修记录》,注明维修原因、费用、措施、维修人等 。  (九)消防设施不足时,综合部负责人应填写《设备申购单》,由总经理批准后, 由采购部负责到当地消防部门指定厂商购买。  (十)本制度从公布之日开始实行,实行中未尽事宜日后可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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